质保服务
产品保修期自销售之日起最长36个月。
产品质量问题请联系 warranty@eltra.ru
保修范围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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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保修期内发现的制造缺陷及安装/使用过程中暴露的隐蔽性缺陷:
- 起动机、发电机及其配件,冷却/加热/空调系统散热器,节温器 - 36个月
- 冷却/加热/空调系统部件(散热器和节温器除外)、传动系统部件、转向系统部件(转向拉杆/球头/减震器除外)、电气设备部件(起动机/发电机及其配件除外)、雨刮系统部件(雨刮胶条除外) - 24个月
- 雨刮胶条、皮带传动部件、千斤顶 - 18个月
- 制动系统部件、转向拉杆、球头及减震器 - 12个月
以下自然损耗不属保修范围:
- 制动片摩擦材料与离合器从动盘摩擦层
- 制动盘与制动鼓
- 雨刮胶条橡胶层
以下情况不提供保修服务:
- 产品未按指定用途使用
- 未遵守产品存储、安装或操作规范
- 未执行汽车制造商或产品制造商规定的定期维护计划(包括涉及该产品的相关部件、总成或系统的维保要求)
- 当部件、组件、总成或系统发生故障,且该产品是其组成部分或与之交互时
- 使用非该产品所用部件、总成或车辆设计规定的技术液体和润滑油时
- 产品存在机械损伤:裂纹、缺口、凹陷等
- 产品存在改装或维修痕迹
保修期内故障产品退货流程
如果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,且买方未违反保修条款,买方应联系销售该产品的商家:
- 提交包含故障说明的自由格式书面申请
- 需附上故障产品,如购物小票还在,也请一并附上。
零售商将审查申请,如确认为工厂缺陷或隐性缺陷,则将进行:
- 退还产品付款金额
或
- 更换为同款产品
如果遗失了标明销售日期和付款金额的收据,则只能更换为同款产品,前提是产品上以工厂方式印有生产日期。
在某些情况下,只有在进行技术鉴定后,才能决定是否将产品故障认定为工厂缺陷。
如果零售商已停止营业或拒绝接受买方的申请/在未提供书面解释的情况下拒绝承认保修事宜,买方请联系电子邮箱warranty@eltra.ru
仍有疑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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